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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普及专家遴选条件及办法》
2017-05-08 16:49:28 中国针灸学会

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普及专家遴选条件及办法

 

为满足国家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需要,广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全民科学养生的健康意识,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与和谐社会做出贡献,根据中国针灸学会《针灸十三五发展规划》和《中国针灸学会科普十三五发展规划》,更好更快地推动我国中医针灸科普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普及专家的遴选条件

科学普及专家(以下简称科普专家)是指具备一定科学素质和科普专业技能、从事科普实践并进行创造性劳动、做出积极贡献的劳动者。中医针灸科普专家则是在中医针灸专业领域内具有上述知识与能力的专门人才。作为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普及专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风。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医针灸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得到同行广泛认可。

3.身体健康。

4.中国针灸学会正式会员。

(二)科普工作能力

热爱科普工作,努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创作与出版、科普活动、科普传播、科普创新等方面经验丰富,效果显著。连续从事中医针灸科普工作3年以上。具体如下:

1.从事针灸科普管理。有效推进科普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基地建设,推进针灸科普工作快速、有效发展。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能引领针灸科技工作者、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展科普工作。担任我会设立的针灸科普教育基地或针灸志愿者团队的主要负责人、拥有自己的科普工作团队者优先。

2.形成针灸科普成果。发表科普文章,编辑出版科普图书、视频资料及其他正式出版物。出版科普著作不少于2部或发表科普文章不少于5篇。所产出的科普代表作等成果具有广泛影响力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3.积极组织或参加针灸科普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义诊、科普讲座、电视电台讲座。所组织的科普活动取得广泛社会效应和良好成效;在所参与的针灸科普活动发挥主要作用。每年组织或参与的科普活动次数不少于3次。已经被各省市授予科普专家称号者优先。

4.开展针灸科普创新。运用新媒体、文化、科技手段在针灸科普方面发挥实际作用,具有相关突破、重大成果或得到相关行业认同。

如创建针灸科普网站或自媒体、发明针灸类创新器具、创新针灸科普设备,在针灸行业内广泛使用,推动了针灸学术的国内外传播与发展。

以上4项条件,至少符合2项。

二、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普及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科学普及专家不仅是国家科技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科普工作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第一资源,科普事业发展离不开科普人才的支撑。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普及专家是中医针灸科学知识的传播者和布道者,必须怀有虔诚与敬畏之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富有牺牲精神,勇于奉献。

(一)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普及专家权利

入选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普及专家,授权在所从事的科普工作中使用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普及专家称号,并拥有如下权利:

1.学会将从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普及专家中择优推荐到中国科协,成为中国科协聘任的全国针灸学科首席科学传播专家。

2.学会将对入选专家承担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及中国针灸学会的相关专项申报予以优先推荐。

3.学会将结合具体工作对入选专家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单位进行优先宣传和推介。

(二)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普及专家义务

中国针灸学会百名科普专家应当在中国针灸学会领导下,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情况,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调动针灸科普资源,主动承担科普创作、科普项目、基地建设、科普团队、科普活动等方面相关任务,推动针灸科普工作快速向前发展。

1.积极开展针灸科普创作。主动围绕针灸学科发展前沿进展和基本科技常识,领衔开展或参与科普创作;在针灸行业实施科技计划项目、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项目时,通过撰写科普文章等方式向公众传播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在任期内,至少出版著作1部或发表科普文章8篇以上。

2.着力建设针灸科普团队。努力构建科普团队,培育针灸科普人才梯队,有意识打造以针灸学科为主导,年龄结构、学缘结构合理的科学普及队伍。每位科普专家至少组建1支具有自身特色、工作能力较强的针灸科普队伍。任期内,所带领团队产出针灸科普著作5部或发表科普文章30篇以上。

3.创新针灸科普传播形式。鼓励科普专家运用互联网技术,以负责人身份建设针灸科普专门网站或针灸科普专栏、开设针灸科普传播微博、微信公众号、针灸主题APP以及其他多种自媒体传播形式,并努力扩大影响,网站粉丝达5000人以上,自媒体粉丝2000人以上。

4.注重打造针灸科普品牌。结合针灸主题相关的国内外重大事件、重大国际科技或学术会议、主题日、纪念日等,领衔举办或参与科普 活动,以科普展览、讲座、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全国性、创新性、示范性科普活动,推动形成学科科普品牌。每位科普专家在任期内至 少酝酿打造1个针灸科普活动品牌。

5.主动引领社会热点导向。针对中医针灸行业相关热点焦点和突发公共事件,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及时开展应急科普服务,为公众解读热点焦点及公共事件背后的科学知识,传播本学科或行业科技工作者的共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6.为针灸科普工作建言献策。参与中国针灸学会针灸科普工作计划的制定,对针灸科普工作建言献策。推动学科或行业科技博物馆、科普基地等基础条件建设。推动所在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单位开发开放优质科普资源,面向公众开放重点实验室、生产线、科技博物馆等。

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普及专家在任期内所产出并提交的各项针灸科普成果及所带领团队产出的各项成果,将被收入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普及成果库,并作为科普专家工作考核和优秀团队评选的重要依据。其中的优秀成果,将择优在中国针灸学会及中国针灸学会科普工作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宣传推介。同时,中国针灸学会科普工作委员会也会集中其中的优秀成果进行二次开发与创作,使其产生更加广泛的影响。

三、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普及专家遴选办法

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普及专家的遴选是在中国针灸学会领导下,由中国针灸学会科普工作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或专家推荐、同行评议、常务理事会审批的程序有序完成。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医针灸科学工作者均可以申报,按要求填写《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普及专家申请表》,并提交给所属中国针灸学会各个二级分支机构。没有加入各二级分支机构的,可以延请学科内3位正高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2.组织或专家推荐

各二级分支机构需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对申报者进行初步审查,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排序,填写《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普及专家申报汇总表》,加盖分支机构公章,请主任委员签字,连同申报者的申报材料一起报送中国针灸学会科普工作委员会。

3.同行评议

中国针灸学会科普工作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认真评议。评议通过者,将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

4.结果公布

凡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申报者,将被学会正式聘任为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普及专家,发给聘书,名单将在中国针灸学会官网公布,并上报中国科协备案。

5.专家任期

自公布之日起每届针灸科普专家任期4年,每两年开展中期考核,届满时进行工作总结并评选优秀科普专家和团队。

本办法经2017319日中国针灸学会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中国针灸学会科普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