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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中国针灸学会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2020-04-01 00:13:10 中国针灸学会

 

中针字〔20206

 

关于实施中国针灸学会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

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中国针灸学会所属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申报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195号)文件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申报项目进行了审定。现将中国针灸学会申报并审定通过的6项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12),并将有关项目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分为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三个类别,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项目类别确定相应的培训对象,提高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各承办单位举办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要确保师资水平。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151)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学分证书的申领规范管理。

三、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试行通过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jjb.cacm.org.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并试用电子版学分证书。

 ()项目实施前10个工作日内,承办继教项目单位将开班通知及培训日程安排表,申请电子版学分证书编号(也可按照实际情况申领纸质版学分证书),发到中国针灸学会咨询培训部邮箱(13701143759@139.com),由中国针灸学会咨询培训部登录国家中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申领学分证书。

 ()项目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承办单位要将《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学员信息登记表》)及项目执行情况相关材料发到中国针灸学会咨询培训部邮箱(13701143759@139.com),由中国针灸学会咨询培训部上传至国家中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学员信息登记表》上传至管理系统后,将同步生成电子版学分证书,学员可根据需要自行注册登录系统进行查询并打印。

 ()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实际参加培训且考核合格的学员人数颁发学分证书,做好学员基本信息、学分证书编号登工作,做到一人一证、人证信息一致。学分证书不得买卖,不得以任何与学分证书有关的名义收取相关费用。

四、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实施过程的管理,提高项目质量。根据《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抽查评价表》(附件4)、《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附件5)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监管,并将抽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的审定指标之一。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取消项申报下一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资格。

五、本年度继教项目须在20201220日前执行完毕。项目未执行或未上传项目执行情况者,将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下一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资格,并根据情况予以通报。

六、凡承担中国针灸学会为主办单位的国家级继续项目的承办单位,必须按照民政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分支机构财务管理的通知中国针灸学会分支机构举办培训班管理办法的要求,由总会统一收支管理。

请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承办单位认真落实好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做好继续教育项目组织和管理工作,为推广和普及中医针灸疗法,培养针灸专门人才做出积极贡献。

 

主管部门:中国针灸学会咨询培训部

人:尹宝光

联系电话:010-64089969()  手机:13701143759

    箱:13701143759@139.com

邮递地址:北京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针灸学会咨询培训部,邮政编码:100700

 

附件:

2020年度中国针灸学会国家级继续教育备案项目汇总表

2020年度中国针灸学会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汇总表

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员信息登记表

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抽查评价表

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

 

 

中国针灸学会

2020331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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