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新闻动态
  3. 行业新闻
  4. 列表
关于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11-15 11:08:57 中国针灸学会
  • 关于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7〕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卫生局:   

      按照《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7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从2008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中级资格将增加疼痛学(083)1个专业类别。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对未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专业,仍由各地人事、卫生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采取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五、自2008年度起,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至084 )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其他49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9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七、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的人员,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九、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至08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共64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7、18、24、25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其他49个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7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18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负责另行通知。   

      十、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各地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应当统一使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系统》软件,须在2007年12月31日前,将报考人员信息(含人机对话)等情况送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十一、为保证各地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协调和平衡,2007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可继续会同卫生厅(局),依据国家公布的该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聘任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的标准。各地确定的标准应报卫生部、人事部备案。   

      各地人事、卫生部门要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第3号令)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保密工作,严防泄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人事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01           药学

    002           中药学

    003           护理学

    004           口腔医学技术

    005           放射医学技术

    006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007           病理学技术

    008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09           营养

    010           理化检验技术

    011           技术

    012           病案信息技术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13            药学

    014            中药学

    015            护理学

    016            中医护理学

    017            口腔医学技术

    018            放射医学技术

    019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020            病理学技术

    021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22            营养

    023            理化检验技术

    024            微生物检验技术

    025            病案信息技术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26            全科医学

    027            全科医学(中医类)

    028            内科学

    029            心血管内科类

    030            呼吸内科类

    031            消化内科类

    032            肾内科类

    033            神经内科类

    034            内分泌学

    035            血液病学

    036            结核病学

    037            传染病学

    038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039            职业病学

    040            中医内科学

    041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042            普通外科学

    043            骨外科学

    044            胸心外科学

    045            神经外科学

    046            泌尿外科学

    047            小儿外科学

    048            烧伤外科学

    049            整形外科学

    050            中医外科学

    051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052            中医肛肠科学

    053            中医骨伤学

    054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055            妇产科学

    056            中医妇科学

    057            儿科学

    058            中医儿科学

    059            眼科学

    060            中医眼科学

    061            耳鼻咽喉科学

    062            中医耳鼻喉科学

    063            皮肤与性病学

    064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065            精神病学

    066            肿瘤内科学

    067            肿瘤外科学

    068            肿瘤放射治疗学

    069            放射医学

    070            核医学

    071            超声波医学

    072            麻醉学

    073            康复医学

    074            推拿(按摩)学

    075            中医针灸学

    076            病理学

    077            临床医学检验学

    078            口腔医学

    079            口腔内科学

    080            口腔颌面外科学

    081            口腔修复学

    082            口腔正畸学

    083            疼痛学

    084            计划生育

    085            疾病控制

    086            公共卫生

    087            职业卫生

    088            妇幼保健

    089            健康教育

    090            药学

    091            中药学

    092            护理学

    093            内科护理

    094            外科护理

    095            妇产科护理

    096            儿科护理

    097            社区护理

    098            中医护理

    099            口腔医学技术

    100            放射医学技术

    101            核医学技术

    102            超声波医学技术

    103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04            病理学技术

    105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106            营养

    107            理化检验技术

    108            微生物检验技术

    109            消毒技术

    110            心理治疗

    111            心电学技术

    112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113            病案信息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