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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国针灸学会201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及报送2013年度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
2013-10-30 15:59:34 中国针灸学会

关于申报中国针灸学会201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

继续教育项目及报送2013年度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

 

 

总会所属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报送和执行情况总结,以及申报2014年度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文件《关于报送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13〕2号)、《关于申报201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13〕3号)和《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报送2013年度工作总结和2014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科协办函调字(2013)106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2013年度继教项目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

凡属中国针灸学会组织的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有关单位申报的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务必在2013年12月1日之前将各继续教育项目完成情况材料以电子版和纸质形式报送中国针灸学会咨询培训部。

(一)将完成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工作总结(包括项目执行的总体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相关建议),同时填写《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附件2);《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分登记表》(附件3)以及每个继续教育项目由学员填写的《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10份)、授课计划、授课内容、教材讲义、学员通讯录、考核成绩、照片、授课老师简历等材料一并上报。

(二)已申报批准的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至今未完成的主办单位,填写《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4),于2013年11月30日前报送总会咨询培训部。

二、申报2014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一)申报2014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有关单位务必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填写《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在2013年11月20日之前发送到中国针灸学会咨询培训部电子邮箱:13701143759@139.com;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4份盖章)快递报送到中国针灸学会咨询培训部。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10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文件

要求,以下几种情况将不予受理2014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
    1.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出现材料缺失或电子版与纸质申报材料填写内容不统一者。
    2.已举办2013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但未于2013年12月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报送至中国针灸学会咨询培训部者。
    3.未按期完成2013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且未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2013度未执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报送中国针灸学会咨询培训部备案者。
三、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中国针灸学会咨询培训部。负责人:尹宝光

联系电话:010-64014411转3062(办)  手机:13701143759

电子版上传邮箱:13701143759@139.com

邮递地址:北京东直门内北新仓16号,中国针灸学会咨询培训部。

邮政编码:100700

 

 

附件:.rar


1《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

2《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附件2)

3、《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分登记表》(附件3)

4、《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附件4)

5、2013年度未执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5)

 

 

                           二○一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