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年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2016-05-13 18:26:25 中国针灸学会

中针字〔201624

关于推荐2016年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针灸学会,总会所属分支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医学会针灸专业委员会及有关单位:

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技术奖是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励项目。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授予在针灸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和临床应用研究中取得优秀成果的集体和个人。经中国针灸学会五届十三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上报国家奖励办公室备案,2016年中国科学技术奖首次增加了科学普及奖。根据修订后的《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技术奖的评选内容、标准,按照《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修订版)的规定(附件2)执行。

二、申报与推荐

1.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相同内容未曾获得同等级、同类别奖励的科技成果和科普作品。

2.申报项目的完成单位或个人必须首先向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针灸学会,总会所属分支机构及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医学会针灸专业委员会申报,由上述单位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并组织专家初审后,按分配数额(附件1)并排序向中国针灸学会推荐优秀项目。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位联名推荐的项目,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有关部、委、局直属单位推荐的项目可直接报送我会。

三、材料要求

(一)书面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

1.申报项目必须认真填写《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附件3)。请将申报书及其附件(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查新报告书、技术资料、发表论文等)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其中必须有一份原件,并在申报书封面上注明)。

2.推荐项目必须用中、英文填写《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摘要》(附件4),正反面打印,并附鉴定或验收意见,一式二十五份。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针灸学会,总会所属分支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医学会针灸专业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必须填写《2016年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5),一式二份。

4.申报科学普及奖的项目,须附作品原件一式5份。

(二)电子文本(以E-mail方式报送):提交与上述文件相同的电子版一份。内容包括:《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摘要》和《2016年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四、注意事项

1.上届参评但未获奖的项目,在后续的研究开发中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的,可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推荐;上届申报但因材料不全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经完善补齐后可重新推荐;连续两届参加评审未获得奖励的项目,如再次推荐须隔届进行。

2.《申报书》中所有盖章及签字处不得漏盖和漏签。包括:申报单位盖章、主要完成单位盖章、推荐单位盖章、主要完成人签字、主要完成单位负责人签字、推荐专家签字(至少5位)、如为院士推荐至少有3位以上院士签字(含3位)。

3.各推荐单位填写的《2016年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中的推荐等级要与申报书中的推荐单位意见一栏的推荐等级相一致。

4.申报项目提交的查新报告应是20155月至20165月一年内具有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原件。

5.申报科学普及奖的作品必须是在20146月以前出版。

6.报送时间:2016530日至610日,逾期不予受理。

7.报送地址:北京东直门内南小街16 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公室,邮编:100700

联系人:吴远   李荫龙   刘炜宏

  话:010-64030959010-64030611

010-64014411-2773(科普办)

  真:010-64030959

E-mailcaambgs@126.com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针灸学会,总会所属分支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医学会针灸专业委员会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2016年科学技术奖申报的推荐工作,认真组织,积极推荐,把近年来针灸学术领域中的优秀研究成果选拔推出,为推动针灸学术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1. 2016年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数额分配

2.《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2016修订版).doc

4.《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摘要》 (4).doc

3.《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doc

5. 2016年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以上附件2-5请在中国针灸学会网站科技奖励栏目-项目申报http://www.caam.cn/keji/xmsb/Index.html下载。

 

 

二O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抄报:中国科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中国中医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