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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中国针灸学会学术活动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2023-05-06 10:59:38 中国针灸学会

中针字〔2023〕35号--关于发布《中国针灸学会学术活动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1.jpg


中国针灸学会学术活动管理办法(修订稿)

为促进针灸学术繁荣,提高学术会议质量,加强学术交流活动的管理,根据《中国针灸学会章程》及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术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一)本办法所指的学术活动系指总会及总会所属的各二级分支机构主办的学术会议以及与其相关的学术活动。学术活动的负责部门为学会学术部。

(二)凡以中国针灸学会名义举办的各类学术活动,均须报中国针灸学会批准,未经许可不准举办,更不允许承包给个人。

(三)总会所属的各二级分支机构举办的学术会议需事先向总会申报,并纳入中国针灸学会年度学术活动计划。年度学术活动计划由中国针灸学会学术部汇总编制,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上报中国科协备案,由各申报单位按计划组织实施。

(四)学术活动的时间、规模由各二级分支机构根据学科情况自行制定。

(五)凡受中国针灸学会委托承办的各类学术活动,承办单位应依照委托函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六)各项学术活动的征文通知、会议通知、活动日程及网上宣传材料等会前准备内容须报学会学术部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实施。

(七)各项学术活动的会后宣传资料,如:新闻报道、会议总结等,须在学术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及时报送学会学术部和信息部,以便备案和及时有效宣传。

(八)各项学术活动的资料汇总和收集整理由各申报单位负责,具体包括:征文通知、会议通知、活动日程、论文汇编、会议资料光盘、代表名册、合影照片、会议影视资料、会议纪要等纸质版和电子版。在学术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学术部,经审核后学会秘书处留存归档,并按科协规定上交。

(九)学术会议的类型

学术会议一般分为年会、专题学术会、报告会、多学科综合性研讨会、座谈会、国际学术会等多种类型。

1.年会:是贯彻国家重大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政策,总结行业或学科发展趋势的重要学术会议,是学会的品牌。会议原则上每两年召开1次。在总会年会召开的年度,各二级分支机构的学术活动原则上统一纳入总会年会一并开展,由学会学术部组织实施。

2.品牌会议和技能大赛:品牌会议是由总会或所属各二级分支机构组织,打造不同功能、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术会议品牌,培育在学科和专业领域有较强国内外影响力和辐射力的精品学术会议。技能大赛是指全国中医药院校针灸推拿临床技能大赛,原则上每两年召开1次。

3.专题学术会:是由总会或所属各二级分支机构针对某一专题召开的学术交流会议,围绕具体研究方向开展专题交流,各二级分支机构原则上每两年召开1次。

4.报告会、座谈会:是由总会或所属各二级分支机构针对某一科学技术问题,邀请专家或学者报告、座谈和讨论。

5.多学科综合性学术研讨会:是由总会或所属各二级分支机构牵头联合有关单位或兄弟学会召开的多学科综合性学术会议。

6.国际学术会:学会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分支机构组织或承办国际学术会议,应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凡在国内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应提前一年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二级分支机构须提前一年将国际学术活动计划报总会。

(十)总会所属各二级分支机构举办的学术活动需邀请总会2-3名人员参会,会议相关费用由二级分支机构承担。

第二条  学术活动计划的制定

(一)总会及所属各二级分支机构组织的学术活动,事先应有详细的活动方案。

(二)学术活动计划的制定应从针灸学学科建设和发展实际出发,以交流中医针灸在基础、临床、教学、管理、人才培养、产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研究成果和经验为重点,推广普及国内外针灸医学发展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提高针灸工作者的科研和医疗水平。

(三)各二级分支机构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实际和需要安排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在举办学术沙龙、学术专题高峰论坛等学术活动时,可与科普工作委员会、培训部、办公室联合共同举办相关活动。

(四)各二级分支机构须在每年11月30日之前,提交本年度的学术活动完成情况总结(附件1)及第二年学术活动计划(附件2),以电子文本的方式报学会学术部,以便纳入第二年度的学术活动计划。

(五)国际会议:国际会议需提前一个年度单独报总会,经上级主管单位和外事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第三条  会议的准备

(一)组织

学术会议的主办单位,在会议准备阶段应成立筹备组,负责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大型重点会议应成立组织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论文集编辑委员会。

(二)征文

1.学术会议一般需公开征文。征文通知要明确会议的日期,会议主题,征文专业范围和内容,以及提交论文摘要和全文的期限。

2.根据会议需要,可对重点单位和主要专家特约征文。学术会议应专门组织与会议主题有关的综合性报告,介绍该主题的当前发展水平和国内外动向。

(三)论文的审查

1.会议筹备组或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认真审查。论文审查后是否采用,应及时通知作者。

2.论文集入选的论文应认真筛选、严格把关。

(四)会议论文资料及论文集的准备

学术会议一般应编印论文集或交流资料。

(五)会议地点不得选在国家禁止的旅游城市。

第四条  会议的召开

(一)会议的主持

中国针灸学会主办的会议,原则上由会长、副会长或秘书长主持;各二级分支机构召开的会议,原则上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或秘书长主持。

(二)论文的宣读

凡确定为宣读的论文,应通知论文作者会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其它活动

会议期间,可结合会议内容组织举办学术成果展示、医疗技术示范、医药产品和器械展示、业务参观考察等活动。

第五条  会议的总结

(一)会议总结方式及要求

1.各类学术会议均应认真做好总结。总结可采取会议纪要、总结报告、简报等形式,并可通过新闻报道、自媒体等形式传播。

2.总结内容应包括:会议简况、规模、创新点、学术交流情况、以及重要的决议或建议等。

(二)会议资料的归档及上报

1.会议文件应由会议主办单位整理存档,在会议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中国针灸学会学术部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包括:

1)会议征文通知 1份

2)会议报到通知1份

3)会议活动日程1份

4)代表名册1份

5)合影照片及会场影视资料1份

6)会议纪要、总结报告或媒体报道等1份

7)会议重要决议或专家建议1份

2.会议论文资料

1)会议编印的论文集应上报中国针灸学会学术部5本;

2)会议影像、录音或文字资料光盘一式1套。

第六条  学风与会风

学术交流应坚持科学性与民主性,维护学术尊严。要充分发扬学术民主,百家争鸣,各抒己见;提倡专家、学者、技术人员互相尊重;提倡理论和实践辩证统一的学风;充分调动中青年科技人员的学术积极性;注意发挥与会代表的积极性,尽可能为他们提供发表学术观点的机会。

要坚持良好的会风,讲求实效,避免形式主义,不搞铺张浪费。

第七条  学术活动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

1.代表缴纳的会议费;

2.企业结合学术活动举办产品展示和咨询所支付的费用;

3.承办单位提供的经费;

4.其它。

(二)经费管理

1.分支机构的财务统一纳入总会管理,收入本着以会养会、应有结余的原则统一使用。财务的收支管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针灸学会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2.各二级分支机构开展学术活动,可通过正当途径自筹经费。

第八条  本办法经中国针灸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即行废止。

第九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中国针灸学会。

 

 

附件:

《中国针灸学会年度学术活动完成情况表》.docx

《中国针灸学会年度学术活动计划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