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针字〔2011〕20号
关于推荐中国针灸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及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针灸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总会所属分支机构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及《中国针灸学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中国科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同意,中国针灸学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2011年中国针灸学会年会定于8月19-22日在北京召开。召开中国针灸学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是针灸界的一件大事,对于团结带领广大针灸科技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紧紧围绕中医药事业发展大局,推动针灸学科发展,努力实现“十二五”发展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将推荐中国针灸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及理事候选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
(一)代表、理事候选人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在针灸科研、医疗、教学、管理、产业及相关领域成绩突出,有较高声望和影响,具有高尚的学风和职业道德;
3、热爱针灸事业,热心学会工作,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组织能力;
4、中国针灸学会会员。
(二)代表、理事会组成原则
1、代表人选组成原则:
代表的专业、年龄、性别、民族等结构合理。既要有针灸学科领域的代表,又要有交叉学科领域的代表;既要有从事针灸学临床、科研、教学工作的代表,又要有从事管理、产业及相关领域的代表。要特别注意推荐在针灸临床、科研、教学一线工作,成绩突出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为代表。
2、理事会组成原则:
(1)理事数额在上一届的基础上略有增加;
(2)体现点面相结合的原则,既照顾重点单位也考虑到覆盖面;
(3)年龄结构合理,体现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中、青年理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二,年龄超过70周岁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4)理事的更换,原则上按更换三分之一的比例掌握;
(5)在一线工作的中、青年博导,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的人员应优先考虑;
(6)管理人员和产业人员比例适当。
(三)代表、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原则
本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规模:440人左右;理事规模:220人。代表名额为理事候选人名额的一倍;四届理事、五届理事候选人均为正式代表。现任四届理事名单见附件。
分配给你会(单位)五届会员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名,理事候选人 名。
(四)代表、理事候选人推荐程序
中国针灸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由中国针灸学所属分支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针灸学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教育部直属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直属单位、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有关部委和企业,台、港、澳地区有关单位和中国针灸学会按照“代表、理事候选人推荐条件及名额分配原则”推荐产生。其中:
中国针灸学会所属分支机构推荐的代表及理事候选人,要根据“代表、理事候选人推荐条件及名额分配原则”,由分会、专业委员会在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推荐产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针灸学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推荐的代表及理事候选人,可根据“代表、理事候选人推荐条件及名额分配原则”,由各地方学会常务理事会或主管部门,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推荐产生。
卫生部、教育部直属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直属单位、解放军总后卫生部及直属单位、有关部委推荐的代表及理事候选人,可根据“代表、理事候选人推荐条件及名额分配原则”,由部、局直属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推荐产生。
台、港、澳地区有关单位及企业推荐的代表及理事候选人,可根据“代表、理事候选人推荐条件及名额分配原则”,由中国针灸学会与有关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推荐产生。
中国针灸学会推荐的代表及理事候选人,根据“代表、理事候选人推荐条件及名额分配原则”由学会秘书处推荐产生。
二、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召开中国针灸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重点部署,精心组织,同时认真协调好分支机构、地方学会和有关单位、部门的关系,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1、要严格按照民主、协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和 “代表、理事候选人推荐条件及名额分配原则”,切实履行民主程序,认真做好代表、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
2、各分支机构、各地方学会和各有关推荐单位在推荐代表、理事候选人时,要加强与相关方面的沟通与协调,确保推荐人员不重复,同时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推荐出的中国针灸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届时能够如期出席大会。
三、注意事项
1、代表人选必须是中国针灸学会有效会员(2006年5月以后入会)。
2、代表选出后,原则上不再更换。
3、代表、理事候选人需填写中国针灸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推荐单位存留,另一份上报中国针灸学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理事候选人为正式代表,不用填写代表推荐表。
4、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针灸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总会所属分支机构及各有关单位将推荐中国针灸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候选人情况(包括推荐过程、推荐结果等有关内容)的工作报告和审核盖章的代表、理事候选人推荐表及代表、理事候选人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务于
联 系 人:贾晓健、董晓佳
联系电话:010-64014411-2274;010-64030959
传 真:010-64030959
电子邮箱:zhenjiuwuda@sohu.com
附件:1.中国针灸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名单
2.中国针灸学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人
员名单
3.中国针灸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
4.中国针灸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5.中国针灸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候选人
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