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针字〔2013〕47号
关于组建中国针灸学会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的通知
总会所属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针灸学会,各有关单位:
科学技术的普及传播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而科学传播队伍的建设是做好科学技术普及的重要基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和《中国科协科普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配合中国科协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工作的全面展开,我会拟组建中国针灸学会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的基本原则
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遵循“依托学科、立足实际、以用促建、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
(一)依托学科。以中国针灸学会各个分支机构、各省学会、各有关单位为单元,从各学科领域科技工作者中,遴选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科普能力的专家,组成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引领、推动、指导我会科普传播工作全面发展。每个单元建立一个团队,每个团队设学科首席科学传播专家一人,专家若干人。
(二)立足实际。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的组建要根据针灸学科的实际情况,围绕国家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实际需求,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重点选择需要开展科学普及和传播的领域。团队的名称、规模、构成和运作方式等,可以依据每个团队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以用促建。重在搭建科学普及和传播工作平台、创造条件,充分调动专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专家领衔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公益性科普活动,不断提升科普服务水平,通过扎实有效的科普工作推动团队建设。
(四)共建共享。中国针灸学会将把推进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作为提升我学会服务能力和科普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积极发挥科学传播专家在科普工作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中的作用。各个专业委员会(分会)、各省学会、各有关单位是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的主体,要积极做好针灸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的组建工作,并充分发挥专家在学科和学会科普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科学传播专家的遴选
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同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遴选科学传播专家。自荐专家须向所属二级分会、各省学会、各有关单位申报,经审核后上报中国针灸学会科普工作委员会;每个团队的首席科学传播专家须经常务理事会正式会议审核通过,并向中国科协推荐为针灸学科首席科学传播专家。
科学传播专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风。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得到同行的广泛认可。首席专家应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学术权威和社会声望,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及学会科普工作发展方向。
3.热爱科普工作,努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创作与出版、科普活动、科普传播等方面经验丰富,效果显著,连续从事科普工作3年以上。
4.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能引领同行科技工作者、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展科普工作,身体健康。
三、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的作用
经过审批后成立的科学传播专家团队,要在以下方面发挥作用:
(一)开展科普创作
围绕针灸学术进展和基本常识等,注重科学与艺术相结合,领衔开展或参与科普创作,开发或推介优秀科普教材、展品教品、图书、影视作品、文艺节目等。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项目时,通过撰写科普文章等方式向公众传播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
(二)开展科普传播
面向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等人群,结合学科领域内重大科技事件、重大国际科技或学术会议、主题日、纪念日等,领衔举办或参与科普活动,以科普展览、讲座、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全国性、创新性、示范性科普活动,推动形成学科科普品牌。针对学科或行业相关社会热点焦点和突发公共事件,及时领衔或参与开展应急科普服务,为公众解读热点焦点及公共事件背后的科学知识,传播本学科或行业科技工作者的共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开展学科科普传播。
(三)推动和拓展学会科普工作
参与学会科普工作计划的制定,对学科及学会的科普工作建言献策。推动学科或行业博物馆、科普基地、科普人才队伍等基础条件建设。推动所在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单位开发开放优质科普资源,面向公众开放重点实验室、生产线、科技博物馆等。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个分支机构、各省学会、各有关单位要将建设科学传播专家团队作为开拓中医针灸科普领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格局、服务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上台阶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学会及各单位社会公信力、成员凝聚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将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提上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中国针灸学会将把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作为各个专业委员会(分会)、工作委员会能力提升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考核。
(二)做好学科科学传播专家的备案
各个专业委员会(分会)、各省学会、各有关单位完成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的组建工作、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的同时,请及时填写《针灸学科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备案表》(附件1,每个团队填写一张,首席专家单报一张),向中国针灸学会报送。中国针灸学会组织相关专家审议通过、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向每位专家颁发“中国针灸学会科学传播专家证书”,聘期3年。
(三)做好学科首席科学传播专家的推荐
各个专业委员会(分会)、各省学会、各有关单位完成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的组建后,应及时填写《针灸学科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推荐表》(附件2,每位首席专家填写一张),向中国针灸学会报送。所推荐的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将提交常务理事会进行评议,评议通过后将向中国科协推荐。中国科协复核后,拟颁发“学科首席科学传播专家聘书”,聘期3年。首席专家开展公益性科普活动时,可以“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名义进行宣传和介绍。中国科协将经常性地组织邀请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参与重大科普工作和活动。
请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省学会、各有关单位将《针灸学科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备案表》和《针灸学科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推荐表》盖章后一并于2013年12月16日前报送中国针灸学会科普工作委员会,并请将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
组建后的针灸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的活动情况,请随时报送中国针灸学会科普工作委员会备案。今后,中国针灸学会将配合中国科协适时开展科学传播专家的聘请工作。
联系方式:中国针灸学会科普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张新宇(18611430315),齐淑兰(13681581900)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 邮编:100700
电子邮箱:zhenjiukepu@sina.com 电话:010-84046331(张新宇)
附件:1.针灸学科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备案表
2.针灸学科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