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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中国针灸学会200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2007-06-08 15:20:57 中国针灸学会

中针字[2007]30号

 

关于公布中国针灸学会200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

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07〕1号文件”精神,现将中国针灸学会2007年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完成相关项目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项目完成单位于2007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完毕,并于项目执行后10个工作日内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见附件2)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填写10份)(见附件3)上报我会,作为我会申报次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依据(表格可到中国针灸学会网站下载)。

二、我会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请各有关单位于2007年11月15日前将全年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的工作总结报送我会。凡未执行相关项目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的单位,次年将不予再申报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总结要求:

(一)总结内容:包括主要工作成绩、综合情况、典型事例、经验体会和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二)具体要求:

1、实事求是,防止浮夸,对存在的问题分析要客观。

2、总结内容要简明扼要,避免工作事项罗列。

3、字数1500字左右。

三、为规范我会对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有效提高在职人员素质,请各有关单位将课程安排及教材的文字及电子版材料报至我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

中国针灸学会学术部,邮编:100700

联系人:易文军        联系电话:(010)64014411转3065

E-mailyiwenjun2004@yahoo.com.cn  网址:www.caam.cn

附件:1、中国针灸学会2007年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 

 

      二OO七年六月四日